【受委托保险产品的责任说明】
1.本产品的保障内容以保险公司承保的条款为准,有特别约定的请参照特约说明;
2.本产品一经激活注册,即时委托成功,本产品不退货,不挂失;
3.本产品受您委托为您投保的意外保险在您激活产品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生效,法定节假日顺延,具体生效日期以保单上载明为准,期满一年终止。
【保险责任】(出险48小时内报案,意外死亡12小时内报案)
【险种1】
险种名称: 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间:1年 保险金额:100000.00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最高给付身故保险金10万元,导致残疾的,根据残疾程度给付,最高给付10万元。
【险种2】
险种名称: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保险期间:1年 保险金额:20000.00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住院医疗费用(含门诊),有医保免赔额200元,给付比例80%,无医保免赔200元,70%赔付,最高给付20000元。
【险种3】
险种名称: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保险期间:1年 保险金额:4500.00
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住院医疗,从住院起第5天起,按50元/天给付住院津贴,单次最多给付30天,全年累计最高90天。
【年龄限制】
凡是年满18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1、投保年龄范围18-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和生活、无残疾的1-6类的自然人;2、本方案每人最高限投三份,超出投保份数无效(不得混投);3、意外伤残适用《中国保险行业人身标准评定标准》(1-10级伤残评级):4、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在二级(含)及以上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实际支出的社保范围内合理医疗费用,扣除人民币200元免赔额后,有第三方报销余额按80%报销,无第三方报销按70%报销,最高不超过保额上限:
5、意外伤害住院津贴50元/天,前4天免赔,单次最高赔付30天,全年最高赔付90天(津贴不叠加):6、除外责任:高处职业:按照国家标准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由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安全绳、安全带或者安装防护网架等安全设施设备开展作业活动,否则出险不予赔付:被保险人因疾病引发的保险事故为除外责任。自杀、酒驾、无证驾驶、打架斗殴、猝死、牙齿美白矫正、颈、肩、腰、膝、踝的扭伤未见红肿及明显外伤者,且X光显示未见骨折的均属于除外责任:营运性货车司机出险时未系安全带保险人不予赔付。7、不管购买几份,动物侵害属于除外责任,不管理赔。8、拒赔职业:承保人员中不得包含从事:采掘工、爆破工、采石工、凿岩工、安装玻璃幕墙工及外墙清洁工、高炉炉前工、潜水员、石棉制品工、火药、炸药及烟花爆竹生产人员、电力高压带电检修人员、有毒化工产品生产、运输工人、动物园驯兽师,战地记者、特技演员、防爆警察、武警、特种兵、职业拳击运动员等职业类别表里标注的拒赔职业,否则不子
以理赔:9:报案须知: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在48小时内报案。超过48小时未报案的,对于无法确认责任事实的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意外身故出险后请在24小时内报案,同时提供公安或者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意外死亡报告,如未及时报案,致使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0、本保险中的意外伤害医疗贵用及意外伤害任院津贴保障的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的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发生的医疗:
11、拒赔医院:凡在北京平谷、密云、怀柔;河北青龙县、三河市、承德市兴隆县、沧州市青县及沧县、保定市满城县、石家庄正定县;天津全域;吉林四平地区;山东省栖霞市、禹城市、金乡县、枣庄市、山东战友医院;四川省宜宾市所属医院、重庆京西医院,四川省雅安、凉山州、阿坝州、甘孜州所属医院:新疆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铁岭市;河南平顶山市郏县、焦作市的医院进行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和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
【理赔报案】
出险后请立即联系该产品的销售人员,如发生重大意外事故,请24小时内致电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公司出险报案电话进行报案。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用户需要向我方(受委托方)和保险公司提供符合要 求的验伤照片。
出险理赔需要整理以下资料:
1.诊断证明(原件盖章)。
2.门诊处方笺
3.门诊病历本(需要和门诊发票上对应)。
4.住院/门诊发票 (复印件需要盖医保结算章,要第三联收据联)。
5.住院/门诊费用总清单(需要盖红章)。
6.医保结算单(原件需要盖医保结算章)。
7.投保人身份证 (反正面复印件),被保险人(户口本单页复印,户口本索引页复印,未成年人需要出生证明复印件)。
8.投保人银行卡 (必须是农、工、建、中银行反正面复印件请标明开户行 )。
9.病案(病案首页盖章和齐缝章,入院记录,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化验报告,CT报告,放射报告,体温单等报告,长期医嘱和临时医嘱)。
10.村委或单位出据的意外证明(盖章),受伤部位的照片和手拿身份证的全身照片。
意外住院理赔需要提供第1、3、4、5、6、7、8、9、10项。
意外门诊理赔需要提供第1、2、3、4、5、6、7、8、9、(所有检查、化验报告单原件)10项。
告知事项:
1.本公司根据已签发的保险服务卡的各项内容出具凭证,保险服务卡的效力中止或终止,本凭证效力同时中止或终止。
2.本保险中医疗相关保障仅限公立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3.生效之后凭证中载明的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承保公司名称、保单号码、保险责任、赔偿处理等保险信息,您可以根据您身份证号及保单号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客服电话或者官方网站进一步验证保险信息。
4.特别说明:本公司给您投保的保险服务有可能是一家保险公司或者是多家保险公司的独立计划的组合,本产品名称与各独立保险计划的名称并不一致。请不要根据本产品名称查询保险,而是根据各独立保险计划的保险单号及您的身份证号,通过保险公司的官方客服电话或者官方网站进一步查询验证保险的真伪,不详之处请联系您的业务人员进一步了解。
5.本服务凭证不是保险凭证,不能代替或取代保险凭证,保险凭证的所有信息请根据上文提示查询。申请理赔时请依据保险公司下发的保单进行理赔。
6.本人对授权委托服务的所附说明均已了解并同意遵守。本人如有告知不实,服务提供人有权解除相关服务项目,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服务责任,服务提供商不承担相关责任。